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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1日,辽宁省银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沈阳召开。协会22家理事单位的理事或代表参加会议,辽宁银监局局长李林、副局长张廷玉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崔丕杰主持,会长史兆斌向理事会汇报了《辽宁省银行业协会200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银行业协会200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半年工作安排》及《辽宁省银行业协会2008年度上半年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立辽宁省银行业在职培训基地的议案》及《关于辽宁省银行业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安排的议案》。与会理事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协会整体工作,对以上两项议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上,协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单位代表省中行副行长于元浦对这次会议进行了讲评。他表示,协会上半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上半年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符合协会年初计划方案,并同意各项议案。
会上,李林局长作了讲话。他首先对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所做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协会的工作在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上半年举办的辽港论坛,为推动境内外银行间交流合作、互惠共赢以及促进我省与香港金融经贸合作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针对奥运特殊时期,加强金融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等等,协会上半年所做的工作符合会员单位的要求、需求和愿望。他指出,服务理念是贯穿协会工作始终,第一是服务,第二还是服务,为会员单位办实事是协会办会的唯一宗旨。他表示,银行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协会的规范性指导与监督,主动听取协会汇报,帮助解决协会发展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协会依法自主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促进全省银行业健康发展。
经过与会代表共同努力,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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