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金融信息 | 会员专区 | 图片 | 信箱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北方金融 >> 金融信息 >> 协会信息 >> 协会动态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理事长会议在沈阳召开 | |||||
| 作者:协会秘书处 信息来源:秘书处撰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0 | |||||
|
辽宁省银行同业协会 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理事长会议在沈阳召开 2004年6月28日,辽宁省银行同业协会在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召开了2004年第三次理事长会议。受张文纲理事长委托,协会副理事长王用生同志主持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协会副理事长戴景贵同志,其它理事长、副理事长分别委托张阿宝、刘雨平、牟志林副行长、景士秋行长助理、董启增、徐飞处长参加了会议。沈阳光大银行行长郭心敏、沈阳浦发银行风险部经理王春辉、协会秘书处秘书长王保权、副秘书长张升九、李兴荣和协会秘书处有关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协会秘书长王保权同志关于协会200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汇报以及张升九副秘书长关于沈阳东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营口腾达漂染有限公司、营口铝业有限公司和盘锦大酒店等5户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和下步制裁措施及意见的汇报。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辽宁省银行同业协会信息网站实施方案》、《关于辽宁省银行同业协会金融产品价格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的议案》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申请加入协会的议案。 会议对下步工作经认真研究,议定事项如下: 1、为保证协会工作决策的效率和连贯性,今后涉及维权和行业自律等方面议题的具体内容,由已成立的“金融产品价格协调委员会”和即将成立的“维权协调委员会”来具体研究,并征求会员行意见后形成议案,再提交理事长会议或理事会进行表决通过。 2、关于对沈阳东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营口腾达漂染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制裁问题,经与会同志讨论达成共识。对上述企业的协调和制裁工作要按照5月11日理事长会议决议继续向前推进。协会要抓好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银行维权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要注意企业逃废债新的动向,如利用资本运作方式,进行股权转移、买卖,用不良资产置换优良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协会秘书处) |
|||||
| 信息录入:yoyo 责任编辑:yoyo | |||||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没有相关信息 |
|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辽宁省银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8号 电话:024-22529999 邮编:110013 辽ICP备0501029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