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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法院将集中清理五类执行积案 | |||||
| 作者:新华社信息 信息来源:新华社信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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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落实全省执行难案件专项检查和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在今年1至6月份集中开展以五类案件为重点的全省范围内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重点清理的五类案件是: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众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辽宁高院对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做出具体部署: 1.首先要摸清积案底数,并进行全省范围的动员部署, 3至6月份开始集中清理。 2.全省各级法院将依法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和挂牌督办等方式,利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非法干扰,提高案件的实际执结率。 3.为确保执行程序的公开、公正,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都要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启动执行的程序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公开,决定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公开,对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公开听政。(摘新华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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